送交者: 逍遥子 于 January 30, 2003 01:22:53:
回答: 借百姓的东风,咱也往山上整!:))) 由 hqs 于 January 29, 2003 19:04:19:
俺原来一直视乡居为“快刀手”,你也不差呀,居然一晚上就弄出来啦!用你的话说:“没酒也还真不行!”没的说的,先领“稿费”:“乡”酒--乡居的酒,两箱!到乡居处凭有乡居亲笔签字的白条认领,终生有效!
你的文字,笔意轻松,如游记一般,能钩起霍大侠的童年梦想,那水平可是不低呀!令人最欣赏的是,逾不惑之年,仍能以少年心怀忆少年事,所以人就少(shao4)性,怪不得看起来那么年轻!这段经历虽短,但对你那年纪的人,也是难忘的一件事儿。人年轻时总得经历几件难忘的事情,留作日后喝酒吹牛的话题。
酒啥时都有,以后得经常忽悠着你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