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不算标题标点,正好一百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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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逍遥子 于 February 11, 2003 19:19:55:

回答: 百字集锦 由 CANADAGE 于 February 09, 2003 16:46:39:

大学时期,少年意气:“非双方自找,不娶!”一日家母告曰:滕姨给你介绍对象,推不得地!当时与现在西服,“八”字刚有朦胧“笔意”,回母曰:“已有!”,转身才开始“攻击”。第一天约会,撞赖宝、崔燕;第一次游湖,遇物化整个班级;自此,已无“回旋”余地!天意?不知!总觉得是被“逼”……(^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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