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感受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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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inhui 于 April 24, 2003 10:57:15:

回答: (一)感受历史 由 xinhui 于 April 24, 2003 10:55:00:

终于到了我们最崇拜的总统(1801--1809)——杰弗逊的故居Monticello的山脚下。环顾四周,山色青青点缀着几树紫花,连绵起伏的蓝岭,阳光灿烂,人间四月天。

虽然是星期二,来参观的人还是很多。买了门票,乘专门的旅游车上了山后,被告之要等2个小时才能进屋子里面参观。我们先去参观了菜园。种菜是杰弗逊最热衷的活动之一,倾注了他孩子般的热情和大量的心血。菜园里留下了他和外孙们的劳动身影和幸福时光。可惜此时是播种季节,有说明:当年的丰收时节,菜园的品种高达250种!我们还看到了两处果园和葡萄园。杰弗逊爱喝葡萄酒,顿顿饭离不开。

顺着红砖小路,我们去瞻仰了杰弗逊的墓地。那是个家族墓地,四周围着铁栏杆。左侧是他的后代们,墓碑较新。右侧是老一辈人的安息之地。有的墓表面的水泥都掉了,露出里面的砖。杰弗逊的墓碑是他自己设计的,他和他最亲近的4个人就长眠在墓碑之下。周围是其他亲人,都是那么简朴。墓碑似曾相识,原来跟DC 华盛顿纪念碑一样,但低得多。碑文也是杰弗逊自己写的:

“Here was buried Thomas Jefferson, Author of the Declaration of American Independence, Of the Statute of Virginia for Religious Freedom, and Father of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Mulberry Row,这条路是当年铁匠铺,木匠铺,,,,,,所在地,也分布着奴隶们当年的住所。现在已经都不见了踪影。杰弗逊一直提倡“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他的种植园是真正的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他的庄园生产钉子,工具,制造家具等等。不但自给,还出售。

Mulberry Row 路边上的另一座墓碑吸引了我们,原来是一对名叫列维的犹太夫妇的墓。墓碑上写着他们买下了杰弗逊的Monticello。经营了70年后,他们的后代们为了感谢杰弗逊给予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将Monticello捐给了杰弗逊基金会,让后人们赡仰,他们认为杰弗逊应当有此殊荣。这样使Monticello 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壮哉!列惟夫妇和他们的后代!

尽管每隔10分钟一批参观者,真的等了2个小时才轮到我们。年轻的解说在门口对我们一行20来个人说了一大堆话,只有一句让人永远难忘,那就是:尽管杰弗逊的一生多姿多彩,当过总统,但他最喜欢的title是:FARMER。

关于杰弗逊,有说不尽的话题。我呢,只简单谈点参观所见,新闻旧闻,加点胡思乱想。首先,我觉得称杰弗逊为建筑学家一点也不为过。他的作品除了美国的国会大厦,还有佛吉尼亚大学,再就是我们就要步入的Monticello。门口是4根很气派的罗马石柱,头顶是他自己设计的“温度记”。一进门厅—— 印地安厅,在解说的指挥下,我们转过身看杰弗逊自己设计的挂在门上方的大锺。可惜他先设计锺,后盖房子,结果钟摆太长,只好扯成一个“八”字,伸向两侧然后再垂下来。大家一笑。

印地安厅里的布置,就像一部西部探险博物馆。左侧的墙上全是杰弗逊收藏的印地安人的工具,服饰等等。右侧是克拉克和刘易斯给他带回的 horns of elk 和鹿头的标本。正面楼梯的栏杆上挂着两张野牛皮,上面画着一些战斗场面和地形河流图。一尊杰弗逊胸像摆在墙边,脸上的表情在2 美元上看到过 —— 有忧虑,有期盼。因为正是在那个时期杰弗逊派了克拉克和刘易斯探险西去,他每天都在思念他们,担心他们安危,有时就坐在这个厅里。艺术家用雕朔表现了出来。今年是克拉克和刘易斯的探险200周年,在Monticello礼品店里有很多关于他们的书和纪念品。我想杰弗逊一定会为印地安人后来的不幸而悲伤。因为他是当年极少数肯主动与印地安人交流的白人。在他当总统时,就曾访问过印地安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文化。

面对着花园,宽敞高挑的大厅里,有许多珍贵的收藏。这里是家庭成员的主要活动场所,墙上到处是油画。华盛顿油画的下面是杰弗逊的外孙,外孙的脚下是衣衫华丽恶俗的法国皇帝路易,就那个吃一顿饭都要好几百个人伺候的皇帝!杰弗逊出使过法国,但不喜欢法国。他说:美国不要 royalty。华盛顿的对面的墙上是极其恐怖的一幅画:一个女人手里托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摆的是 head of John the Baptist ! 如果是晚上,在烛光下,可以想象是怎样的毛骨悚然。还有他崇拜的巴赫,牛顿等人的画像。也有他不崇拜的拿破仑的半胸像。

可以说杰弗逊是个设计师和发明家,他的办公桌是自己设计的,还发明了转椅。他甚至设计了整个屋子里的窗饰。我们参观的一间客房里,杰弗逊是这样设计的:屋顶是八边形,落地窗上有三个窗子,每个都可以垂直打开。根据季节打开其中一个,就有暖风/冷风吹来,天然的空调。他发明的 dumbwaiter 直到现在还在美国使用。

称杰弗逊为作为学者也名副其实。他精通7国语言,喜欢读原著。他的文学才华,举世公认,洋洋大观的<独立宣言>就是见证,当时他只有33岁。为了方便,他的办公室和卧室相连。他每天不停地读,写,直至深夜。他曾拥有大量的藏书。他写信给亚当斯说“I cannot live without books.” 可惜他的藏书被烧过两次,其中一次是他捐给国会图书馆的书,被入侵的英国人烧了个精光。另一次被谁烧了?我只顾看他的书架,没听清。他的另一部分藏书捐给了他的母校威廉马丽大学。我们所看到的图书室的藏书只是7000余册中的一部分。书上一定留下了杰弗逊的手印吧?离开图书室时,我忍不住偷偷地,轻轻地摸了摸杰弗逊的几本书,跟杰弗逊“握握手”,感受伟大,感受书香。

称杰弗逊全才也说的过去。一个法国人在1782年曾说过:杰弗逊是一个;“musician, craftsman, surveyor, astronomer, natural philosopher, jurist, statesman。” 但好像并没有全面概括。他的脑子太好了,配上一头红头发,人称“红狐狸”。天资好,又爱学,两年就从威廉马丽大学“毕业”。他对学位根本不感兴趣,只是想证明他足够聪明,自己给自己毕了业。他喜欢音乐,会拉小提琴,儿时每天练习四个小时!可惜我们没见到他的小提琴。他喜欢研究植物,动物,昆虫,,,,,,喜欢做实验。他使美国用上新的,简单的货币系统,脱离了英国的模式。他的一生充满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他究竟是个样什么人呢?这样的全才也许世界几百年真的出一个!

杰弗逊也是个奴隶主。尽管他奉信人人平等,也一直想解放奴隶,但这不是他的时代能完成的大业。他对奴隶们相对说不错。他拥有奴隶,但他反对买卖奴隶。他还没当总统时,就禁止了从非洲贩卖奴隶到佛吉尼亚。后来,他给了七个有一技之长的奴隶自由,因为他觉得这几个人能够自立。其他的奴隶?他担心这些人能否在外面白人的世界里生存?他去世后,因为负债,他的奴隶们难逃被卖的命运。但女奴海明斯是个例外。

近期参观 Monticello,不可避免的要谈到杰弗逊和海明斯的罗漫史。他生前不乏政敌,身后又多了个迷一样的传奇。我们想寻找海明斯的影子,可惜奴隶们的住所早已不存在了。我猜海明斯一定是个美丽,善良,温顺的女人吧?

最后谈点与伟大不沾边儿的话:我觉得杰弗逊很喜欢粉红色,到底“红粉知几”?我说不上,反正是深深的,很好看的那种。要是霍林河去就好了。杰弗逊的卧室里简简单单的窗饰是白地儿粉红花色,与窗子下面的椅罩相同,床罩也是粉红色的。室外两侧长长的deck漆成红中略带粉,配着白色的栏杆,在蓝天白云下,茵茵绿草上,悦目,赏心。

(未完明天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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