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大布苏 于 June 15, 2003 04:45:17:
回答: 和和,老二呀,搔瑞啊,让您误会啦 由 老高 于 June 15, 2003 00:15:42:
象你说的,昨天我误会了。从你的话看气还挺大,不少是冲我来的。我要不说话好象也有问题:-)),我解释几句吧。换了别人我即刻就认输了:)) 不过这次我可能也陪不到底。
昨天我没意识到你是在“撵人”了,以为你在‘逗’开心果,我是把你的79325贴和79156贴放一块得的印象。我去陪他玩的部份目的也的确象你理解的:是想让他不走。歇个一年半载的不算啥,他好象那么干过。
你提到的那些所谓“签名”的人我猜大都是我的熟人,属于只看不说类的,所以靠敲字创造“魅力”我还没信心:-)。我过去说过你有charisma,认为那对做面向社会的工作很有用。我只是在试图说好听的,没别的弯弯绕。看来是拍马蹄子上了:-))
你问“(红火木棉/北斗)什么地方让你依依不舍”。我感觉首先你的问题没问到位。要我答你的问的话,趁着你“还记忆犹新”你能先说说我是怎么个“依依不舍”的好不好?:-) 我当时对老椰子、你、binbin提的意见是那样以人划线缺乏一个公众场所应有的标准。我当时的问题可归纳为“凭什么?”具体的建议是先定了游戏规则再动手不迟。要是规则定了哪种人不许来上贴那撵起来不是名正言顺多了吗?按坛规不让那个IP登录不就结了吗?还有必要象你整得那么费劲?:-)) 那事儿到是有今天的联系了。我当时接着问“要是这人是校友呢?” 听你现在的意思好象是打算撵开心果但木兰花可以考虑‘留坛查看’?你的“感觉”是因为男女还有别还是木兰花刺儿头不够个?:-)))
你的贴问的我都试着解释或答了。你能说说我上面这些问号你怎么看吗?这种“时时挑逗他,提醒他,让他亲身体会留在吉坛的坏处”的撵人方法你真的不嫌累?:-)))) 起码你认为应该是人人对他人都有这么做的权利吧?那样你认为就“有乐了”还能向看热闹的卖票?
要我琢磨高效率的撵人办法是批量地撵,定个标准挨个比比够格的‘毙’了他/她不就成了:-))) 要是我们的坛规能定出哪类校友不许登录那到会是一个北美首创:-))(听说过科大的BBS不让方舟子发贴,所以世界首创咱们没戏)。对于你其他好多说法我都还有点意见,以后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