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涡》(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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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树明 于 September 22, 2003 00:15:30:


                    十三

  “聚餐竞选非常成功。”从“醮面包圈”店出来,泰姗·沃尔德兹也许多喝了两杯黑咖啡,可兴奋了。

  刘剧抬眼望望贝森周围的远山众峰。贝森,英文的意思是“盆地”,它座落在麦斯卡山脉群山峻岭之间的平原上,气候异常干燥炎热,但地下水丰富,且水质好。二百多年前,印地安人阿帕奇族的麦斯卡部落居住在这里,因四周大山,基本上与外界隔绝。后来,亚利桑那州归属了美国,修筑从大西洋海岸经美国中部、新墨西哥州、再通往菲尼克斯和洛杉矶的公路,要经过这里。麦斯卡部落不愿意出卖土地,美国国会就通过一项法律,要把他们迁移到戛留若山北面去。那里是阿帕奇族另一部落的地盘。麦斯卡部落不迁移,并用武力阻止公路的修建。政府派军队护路。惨酷的战争爆发了。麦斯卡人实行游击战略,今天骚扰,烧几顶帐蓬,明天突袭,毁几台筑路设备。美国人和政府的意志和麦斯卡部落一样坚强,兵力一再增加,进攻力度一再加强。一次,一群军人袭击了现今贝森市北部的一个小村子,杀死了十一个印地安人,包括五名儿童、三个妇女和两位老人。半个月后的一个深夜,麦斯卡部落的军事首领“红蜥蜴”率领三十名勇士,袭击了军队,杀死了二十三个军人,包括一名少校。美国上下舆论大哗,一片愤慨,东部的一些青壮年组成志愿军,不铲平麦斯卡部落誓不罢休。美国政府又增派了七百人的军队开赴这里。血腥围剿开始了。手持石矛、木箭的麦斯卡勇士敌不住快枪大炮的美国军队,麦斯卡部落的村庄一个一个被荡平,麦斯卡人无论妇孺老弱几被杀光。一天,部落残部被美国军队包围了。红蜥蜴不屈服,要继续战斗。部落长老,一位六旬开外的印地安老人,一位智者,发表了著名的“生存演说”:有时,太阳神会把生存与屈侮一起赐给我们。不甘屈侮,就没有生存。为了生存而接受屈侮,不是屈侮。是的,那场实力不对等的战争再打下去,他们将像许多印地安人部落一样永远地消失了。麦斯卡人接受了“屈侮”:让出麦斯卡山间谷地----贝森,交出红蜥蜴。

  结局是:因为发现了更好的地段,公路绕过了这里。美国人建立了贝森城,麦斯卡部落迁到了离城不远的印地安人保护区。红蜥蜴和他的五名属下被判死刑。一百多年过去了。麦斯卡部落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归还贝森城土地;为红蜥蜴等六人平反,因为红蜥蜴他们是以部落军人的身份,为保护土地和家园而同另一个军队作战;指控美国军队杀害平民,共一百一十一名,要求国家赔偿。联邦法院除了为红蜥蜴等六人平反外,对另两件诉讼则一否再否。现今,红蜥蜴和五勇士的青铜雕像就矗立在贝森城北边通过麦斯卡印地安人保护区的路口处。青铜像是联邦政府拨款建造的,还因红蜥蜴被判死刑向麦斯卡部落“真诚道歉”。青铜像往南约一百英尺,就是阳光赌城和戈壁赌城。那块地方的归属权争议颇大。市政府说归贝森所有,有联邦国会和州议会的法律为凭。麦斯卡部落说归已所有,根据是“生存与屈侮”谈判时的口头协议,这个口头协议被当时在场的一个白人无意中记载了下来。但这个白人叫什么名字、在联邦政府的谈判代表团中任何职,均无法考察。但文字记载却是真的,保藏在国会图书馆里。

  较真的美国人和印地安人都力图弄清历史上的这笔糊涂帐。他刚来贝森时,一个人憋得慌,跑到市博物馆,整整看了一小天。当时,觉得美国人真是的,什么都往历史里写,也不忌讳。

  于是,刘剧就有了满腹的苍桑感。“一百年过去,谁还能记得有这么一天,有一个中国人,为了当市长,特地跑去咖啡店,不是为了喝咖啡,只是为了让喝咖啡的人瞧见他。”

  泰姗:“文字历史是一个巨大的过滤器,筛眼特别大,许许多多的真实从筛眼中无情地流走了。一百年后,谁会知道泰姗·沃尔德兹小姐曾为一个中国人助选?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文字历史,也不是为了创造文字历史。”

  “为了上帝。因为上帝为了人。”温蒂说着,冲刘剧眨眨右眼。

  “人是为着自己活的。”母亲慈爱地摸了一下女儿的头发,轻轻地。“人只有为了自己活着,才能真正对自己和自己的行为负责,负一生的责任。”

  “我今天才知道,妈咪还是个哲学家呢。听人说,如果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变成了哲学家……”

  “温蒂,说下去。”

  “那我就说下去了?嗯,咳,……她就一定会使男人变成性无能。”

  泰姗·沃尔德兹扬眉撇嘴,扮个丑脸。这时,街上驶过一辆厢型轿车,车身上挂着一条白幅,左端印着莱安·皮考利的头像:光头,颅骨见楞见线,额角峰起,鹰钩鼻隼,眼睛溜圆。紧傍着一溜文字:忆昨天,看今天,想明天,投莱安一票。

  “棘皮蜥蜴!”她骂了一句。

  “我是‘红蜥蜴’。”

  温蒂侧弯了身子,扭脸仰面看着刘剧。他个子甚高,上身红装,下体素裹,阳光下鲜艳得耀眼,“热带雨林巨蜥。”

  又一辆挂着宣传条幅的轿车驶过,在第一大街朝右拐去。又是一辆,条幅上的头像是个女的,蕾妮·布朗,也朝第一大街右拐而去。紧接着,挂条幅的车越来越多。不是莱安·皮考利的,就是蕾妮·布朗的。三人上了车,刘剧建议“去看看有什么活动”,就尾随了过去。

  橡树街4号,市政厅前的空地上,有两个方阵。左方阵白旗翻滚,右方阵的旗帜上阵阵象吼。无字白旗,代表着白色人种的纯洁和至高无上。象旗,则是共和党的党旗。左方阵中,人群一身白色:白遮阳帽,白T恤,白裤,白鞋。右方阵中,人群则一身淡色蓝灰。一群人围观,有的顶着烈日,有的撑伞。一些胸挂相机、肩扛摄像机的记者或者两阵间来回跑,或者前后窜着采访。

  三人下了车。一个记者冲过来,话筒举至刘剧项下,“请问,你现在决定投哪一方的票了吗?”

  刘剧伸直腰,挺直胸,梗直颈,任热风在发间滚来涌去。旁边,一架数码摄像机正对着他。“决定了。”

  “谁?”

  “我。”

  记者笑了,话筒移至自己嘴下,“非常有意思。显然,这位先生支持另外的人。谁呢?”话筒移至刘剧。

  “我说过了,我。”

  记者:“对不起,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好,谢谢。我问的是,你是美国公民吗?” “当然。”

  “那么,请问,你会参加投票吗?”

  “绝对会的。”

  记者:“各位观众,这位先生非常幽默。我现在再问他一个问题,看他如何应对。既然你认为你自己应该得到你自己的这一票,但这需要一个前提,你的名字得印到选票上。”

  刘剧扬起手,猛往下一劈,“没错。”

  “但是,你需要参加竞选。”

  “我已经参加了。”

  记者恍然大悟,“你是……?”

  泰姗抢过话筒。“这位就是市长竞选人剧·刘先生。他已于昨天登记竞选。昨晚的电视新闻中,各位选民想必听到了他的十大政纲。他的口号是:给我一个机会,还你一个新贝森。就是:机会 新贝森!”

  刘剧接过话筒,举起右手,拇指和中指张开,余下三指半蜷,牢牢定在半空中。“昨天,我在我的竞选助手陪同下,到了竞选登记办公室,悄悄办理了手续。今天,我走访了麦当劳、披萨饼屋、舒斯基三明治店和数家小咖啡馆,没有大队人马造势,没有新闻记者追随,就是静悄悄地与选民们同食同乐,告诉他们我要做什么,怎么做,这些做法会给我们的城市带来怎样的效果。我是一个俭朴的人。我不希望把关系到贝森前途的市长选举变成金钱比赛的游戏,我不希望把关系贝森前途的市长选举变成谁的口号声最响亮的竞技。”

  他还要往下说,忽觉腰被捅了一下,眼角里映出温蒂。他猛然醒悟,把话筒交给记者,抱拳向四周致意,和沃尔德兹母女转身离去。他走得很标准,挺直的身躯表达着极度的自信。直至他驾车离去,摄像机的镜头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太棒了!演说太棒了!剧,你天生就是政治家的材料,天才政治家。”一上车,温蒂就兴奋叫道。

  “温蒂,你的责任是纠正他不规范、不正确的言谈举止,不是让你拍马屁的。一个小时三十二块美金不是要雇一个马屁精。”

  “女士!”温蒂又一次抗议。“如果你再干涉我的职责,我就辞职不干了。”

  “刘有竞选的愿望和决心,这不够,还必须头顶竞选可能失败的巨大压力。这样他才能绝对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能,赢得选战。”

  “剧,”

  泰姗打断女儿的话,声音足够地粗暴,“你不要这样称呼他。”

  温蒂:“……。”

  “他是你的客户。你应该叫的是‘刘先生’,或者‘刘’。”

  “好吧。刘!我说说我的人生观点。一个人,可以追求任何人生目标,但不能把人生目标当成一生的全部追求。社会只给了人选择的机会,只是一种可能,但机会、可能不等于结果。沃尔德兹女士小时候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政治家,但是她过早地生下了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于是,她就把政治家的愿望放在了未来的丈夫身上。但是,我的能干而又漂亮的母亲,遇到的任何一个可以论嫁娶的男人都不足以满足她的政治野心。于是,沃尔德兹女士就对婚姻彻底心灰意冷了,而把政治愿望寄托在助选上,先是帮助莱安·皮考利先生。皮考利成功了,但事实证明,皮考利充其量是个城市管理者,不是政治家。她就在政治上抛弃了他。一度,她培养她的宝贝女儿,可是她的女儿宁可当一个轻松的平民。现在,她发现了你。”

  泰姗望着窗外。灼热的空气仿佛响尾蛇,盘着身子,扬起头,吐出红红的信子,沙沙叫着,一口一口地咬着车窗玻璃、车体钢板。女儿说的是实情,但又不是全部的实情。具备政治家素质的人很多,但她不会每个人都支持、都帮助、都推举的。她支持、帮助、推举的,都是特殊的人,是与她有着某种特殊“因素”的人。

  刘剧饶有兴趣地听着。泰姗想当政治家,他从来没有感觉过。政治家,把政治当成职业的专家,可不是谁都可以干的。有几个人能像自己,政治家的素质、条件太充分了。“温蒂,你妈妈还有比较有眼光的。”

  “‘你妈妈’!她是你什么人?情人,还是母亲一样的人?”

  泰姗喝了一声:“闭嘴吧你!”

  刘剧手一抖。想起昨晚那张恐吓纸,想起上午信箱里的假蛇。他头右扭,扫了一眼车的右面,头又往左转,看了看车的左面。再抬眼朝车后镜望去。一辆红色轿车。好像从竞选办公室一出来,他就看到了车后有辆红色轿车。他和沃尔德兹母女去商业中心,从商业中心出来去披萨饼屋,再去、去……咖啡店,每一次朝车后镜看去,都有一只红色的尾巴。贝森人开车偏爱红、白两色。他也就没有太在意。但泰姗的一句“闭嘴”,提醒了他。

  前面是十字路口,绿灯。他加速,小时四十英里,小时五十英里,小时六十英里,后面的红车也在加速。接近十字路口,他扫一眼车右侧,没车,叫一声“注意”,一点刹车,猛一打方向盘,瞬间右转上了横道。与此同时,他听到了一声尖锐的轮胎摩擦声,那辆红车追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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