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ary_new 于 October 08, 2003 12:14:01:
回答: 当然,当然! 由 责任编辑 于 October 07, 2003 22:18:28:
我差点儿“中了共军老手的奸计”
我也在一小报做了一阵责编,主要是往里敲字兼改错字。每期主编都要占头版发一大块头文章。我不喜欢他的文章,就拒敲极其腻歪的段节。等印成铅字儿了他发现,提醒我做事要仔细。如此几次不仔细,他就给我发儿了。罪名是做事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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