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说“人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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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一了 于 October 31, 2003 10:23:43:

还要说“人话”吗?

一了

(昨天深夜,看到了两位因言而获罪的消息及其朋友们的反应,悲愤中写下这篇短文,写完后已经是下半夜两点了)

人是一个会说话的存在。放弃说话的权利,就近于放弃了作人的权利,或者说,放弃了人的基本生存权。

人的基本生存权都与嘴有关:这嘴,一要说话,二要吃饭,三要接吻。

古人斥责小人云:无耻。今解,无耻者,无齿也,换句话说,没有嘴。

老祖宗讲了:仁者,人也。推理,人者必有仁言。老百姓的话不能句句都伟大重要而成为仁言,或者只是听起来好听。

仁言不过是人话罢了。

一个人说自己要说的话就是“人话”。

“人话”与“鬼话”及 “官话”相对。“鬼话”是另一个世界中的话,没听过。熟悉的是“官话”,从小就听,以至于听惯了,说惯了。

说惯了“官话”,就不会说人话了。

当然了蹲在厕所的粪坑上相互问你吃饭了吗这样的人话人还是会说的,不会说人话是说不会用自己的语言说自己精神世界的话。或者说是使用别人的语言来把自己的精神标准化,规范化,说的粗一点,是心灵被奸污,精神被强暴。

与贾宝玉的“意淫”相映照,“官话”该属于“话淫”。

“话淫”是通向“意淫”的捷径。

“官话”是上面要下面照着说的话。

平民百姓无论把“官话”说得如何头头是道,都没有发明官话的知识产权。“官官”是官的专利。

“官话”即使开头是一个或几个人讲的人话,但若成为大家都要讲的,那么,它也不是个人的“人话”了。

“官话”是被排版了的话。

“官话”没有面孔。千话一律,万语同声。

“官话”有其时间体系,这不是指此一时彼一时的官话,而是说它用自己特有的概念划划定了时间,只要你走进这个时间体系中,你就不能不被改头换面。

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初期,曾经被命名为“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多年来,自己也就这么跟着说了。直到有一天发现不对头了,连当时的国家主席都说那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显然,应该命名为“三年人为灾祸时期”。从那以后我明白了,我若是使用打上官方烙印的时间话语,我就可能掩盖历史的真相。

某日,遇见一位来自台湾的朋友,聊天的过程中问他你们家是哪年去台湾的,他似乎是出于本能地说,是“大陆沦。。。沦。。。”,就尴尬地说不下去了,我苦笑了,鼓励他说:说下去,说下去。你们称那是“大陆沦陷”,我们大陆叫“解放”。或者“解放前后”。

哈哈,以后就老琢磨雨果小说的一个名字:是九四年来还是四九年来?

从此下定决心,拒绝进入打上官印的时间体系,对任何历史事件的命名,要先闻一闻里面有什么味道,然后再决定是否使用它和它们。

20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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