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自己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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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麦子 于 October 23, 2004 16:05:14:

  做编辑工作,每天都要看大量的稿件。不客气地说,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值得看的。但也有一些作品让我惋惜。从作品看,它们的作者有丰富的生活,有强烈的感受,本应写出很好的东西,可作品就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常为他们着急。很多人不是文字能力不足,也不是不肯下苦功,而是被不好的文学观念误导了,因而他们的苦功往往没有用在该用功的地方。这些不好的文学观念一方面来自我们的中小学教育,另一方面来自被不好的文学观念误导了的文学媒体。
  有一种观念认为,文学是一种神圣的事业,有所谓的文学殿堂的说法。这种观念有一定的道理,但过分强调,就暗示了一个结论:文学是少数人的事,是文学家的事,只有文学家才有资格创作文学,也只有文学家才有才能创作文学。这种观念使普通人对文学创作有本能的畏惧和疏远。而一旦下决心创作文学,第一个想法就是要被文学殿堂接纳,所以就努力模仿文学殿堂上已有的标本,以期写出能被文学媒体接受的东西。结果文学变成了一个与心灵关系不大的文字工艺品。
  几年前我曾辅导一位要参加中考的初中学生,见到他的语文模拟试题,作文题是写一篇议论文,要孩子对某事发表看法。但有要求,要求观点正确,立意新颖,主题鲜明。这样的试题使我感到亲切,十五年前,我上中学时的作文题就是这样的。但问题在于,他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正确的标准是什么?这时人们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引入了文学之外的价值判断,如道德判断、社会学判断。为什么不让孩子写他自己的想法呢?怎么想,就怎么写,不好吗?回答是:他的观点可能是错的。于是又引出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孩子没有“正确的观点”,或者他还不理解“正确的观点”,他怎么能写出“观点正确”的文章呢?于是很多孩子不得不写他不理解的东西,或者他不同意的东西——或者不懂装懂,或者说谎。而他们还以为这就是文学。现在很多想从事文学的业余作者也在做这样的事情,只不过不是不得不,而是主动的。
  孔子说:诗言志。文学首先是自我的表达,它必须是真实自我的真实表达。也就是说,怎么想,就怎么写!如果你看到一朵花是绿色的,就是有一万个人说它是红的,你也要写:一朵绿色的花。如果将来有一天你被证明是红绿色盲,你还是要写:一朵绿色的花。这就叫说真话!当然你会有疑问,这固然是真话,可它是错的。以色彩学的定义衡量,你是错的,但以文学的标准衡量,如果你假装你不是色盲,假装你看到了红色,那才是大错——虚假。当然你可以补充:人们都说它是红色的,他们说我是色盲,所以我看不出来。像红绿这样定义明确的例子比较极端,大多事情并不是那么一青二白的,你必须抓住属于你自己的感受,属于你自己的看法,哪怕是色盲的感觉和看法,把这些感觉和看法用你能够把握住的词语表达出来,这才是属于自己的文学。而文学水平的高低就在于你能否把你自己的感觉和看法表达得清楚、准确、完整。
  有观点认为:文章的水平是与作者的道德、人格等非文学因素的高低成正比的。这同样不是绝对真理。一方面,道德、人格等的评价标准本身就是相对的;另一方面,既是评价文学,就该以文学标准为第一。李煜写“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真实地表达了一个没落帝王真实的哀叹,表达得好,便成了千古名句,不见得他有多高的道德和人格。写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永,整日混迹于青楼,诗酒美人,以今日的标准看,是道德堕落的典型,但他也创作了很多好的文学。我这样说,并不是想告诉大家放弃道德的自我修养,只是想强调,文学和道德是两回事。文学作为表达的工具,是属于每个人的。每个人都有写作的权利,也都可能有写作的能力,哪怕一个痞子也能写出很好的文学来。道德水平的提高,并不能保证文学水平随之提高,相反,坚持写属于自己的文学,却会有助于道德修养,因为这样的写作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反省,自我清洗的过程。
  不可否认,有两类作品让人们喜欢:形式好,或者内容好。以射击喻:一种枪手选择了一个大靶子,比如人文精神,或者是一个困惑了我们很久的问题,我们要说他射得好,这是因为他思想深刻。另一种枪手射中了一个小靶子,比如个人小情怀,或者一朵花、一堵墙,但是他射击的姿态优雅,动作利落,弹着准确,我们也说他射得好,这是因为他文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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