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阿痴 于 November 01, 2004 03:14:44:
回答: 阿痴你何苦呢? 由 梦冬 于 October 31, 2004 15:25:51:
昨天那一贴匆忙写就,有些话未加斟酌,伤了你,非常过意不去。最后悔的是“蜂王”的说法,倒不是因为“同时也把他自己给‘恭维’成什么”的缘故,——我的贴子里暗含着这层意思吗?事实是,今早醒来联系到你《甜蜜生涯》一贴所写的内容,才意识到对你大不恭敬了,顿时出了一身冷汗。我的原意本是把你那贴的注解比作“老鼠矢”,而把贴子本身“恭维”作“琼浆玉液”,顺势就把作者“恭维”作“蜂王”了,别无它意。这里,我还犯了个常识性错误,酿制“琼浆玉液”的并非“蜂王”,而是“工蜂”吧?不过要是把你比作“工蜂”,似乎更不恭敬。无论怎样,我在这里诚恳地向你道歉!另外,请你不要怀疑我写昨天那个贴子的动机,我仅仅是“就事论事”,与其它恩恩怨怨、磕磕碰碰毫不相干。你《甜蜜生涯》的贴子一出来,我立时感到非常不妥,我真的认为开玩笑是男女有别的,尤其不愿意听你开此类玩笑,特别是在公开场合,若里面还藏有其它意思就更不好了。不过当时思忖再三,我只委婉地劝戒了你一句。写那个贴子还有些苦心在里面(上一个贴子也是如此),你体察不到,我也不便明说。
“君子绝交,不出恶声”,是我过去劝你的话,同时也以此劝导过别人。现在你用在你我的关系上,是你已单方面决定与我绝交了吗?在此之前,在我这一方可没有这样的想法,不然我就不会总是在第一时间跟你那些“正色”的好贴了。蒙面出贴,当然是因为我心里不痛快,何况你羞辱过“阿痴”这个名字——给琉璃猫的贴里“阴阳怪气”说“依我说,应该拿阿痴当爷们待……”云云。这叫什么话?是不是“恶声”呢?事不关己,别人不会费心分析你这句话的潜台词,可我是当事人,懂你的意思。读读你此前给我的信吧:[我认为“苦海无边”是你。否则不会费时间。在论坛上说不是你,并不是心里真以为不是。一个爷们家,连自己是谁都不敢承认,还要什么面子?]认账不:)?我昨天贴里的“爷们”“niang2们”由此而来,算是小小的回击吧:)。别跟我辩解说,“拿你当爷们待还错了吗?”想想你是怎么挑你的同窗要做一个“女人似的女人”这句话逻辑上的毛病的。:)
你一面道歉,一面又明里暗里坚持认为我就是“苦海无边”和“老屯民”,又声称即使我真是“苦海”你也不再计较。在冤枉我的同时,展现你的“大度”,客观上误导了那些不明就里却自以为门儿清的人。你这样的道歉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你最新的说法是,因为我赞成“苦海”的看法,那么即便我不是他,也跟他差不多。岂不知我只是赞成“苦海”的某些看法,并非全部。“苦海”所说的“别把友谊当抹布想甩就甩想扔就扔”、“对朋友要有个最起码的信任,别听风就是雨!”、“信任是需要维护的”;规劝“先大师”“把心态放开”、“男子汗大丈夫,要拿得起放得下”等语的确于我心有戚戚焉,难道他(应该是“他”,而不是“她”吧)说的不对吗?你上面的贴子更是公然认定我跟“苦海没有区别”,怎么说,如果我真的落得“苦海无边”,还不是是你逼的结果?:)
六月中旬,你和“先大师”豪赌一把,从此我就被你二人打入“苦海”。在长达四个半月的时间里,“苦海无边”成了我日复一日的梦魇!缠着我熬过了溽暑,挨过了寒秋,眼看进入冬季,转眼就是来年。我还要忍受多久?我跟你我共同的朋友说过,以前我不屑于再跟你反复澄清我不是“苦海”,但后来我的想法变了,因为此事关乎“信”“义”二字,不能不郑重对待。
关于“义”。作为你的朋友,即便有龃龉,我又怎么能公开宣称“花木兰呀, 你让我无地自容啊!”,“你自己的表现令捧你的人掉价啊!”又在把“泛谈”当作是“先大师”的情况下,有所指地对他说“可别学小和尚,若总放不下那啥, 苦得是你自己,抱着的也不一定领情,没准反咬你一口。”等等等等。别人这样说,或许有他的理由,我管不着,但我要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对你不“仁”不“义”亦无“礼”!谁相信我会这样做,那谁就是白痴!(请不要拿昨天的贴子说事,我上面已经解释过,也道歉了。)
关于“信”。你最初怀疑“苦海”是我,我不恼,因为我确曾对你说过与他说的相类似的话(大家在一些事情上看法相同,原很正常)。问题是在E-mail里、电话里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跟你说明,我不是“苦海”,你就是不信!一开始为了让你相信,我还向你透露,关于“泛谈”我只用“劝一句”发过一贴,可谓诚矣(结果这一信息转眼就被你告诉了“先大师”,他随即又捅到坛子上。前些时候,“谢谢”对我无礼,我想与此不无关系)。楞被推入“苦海”,成为我暑期不愿上坛的原因之一,因为不好和你共处。后来却不过校友们的再三呼唤,在坛子上露了面,你马上讥我“回头是岸”。在我被逼无奈作了郑重声明之后,你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是问一声”,今天又说我是“小题大做”,给人的感觉,好象纯然是我在这里没事找事,这也是让我气愤的。你为什么不提,你至今仍然坚持认为我就是“苦海”和“老屯民”呢?在你看来,我说话就那么不算数,我就那么没有信誉吗?!在你看来,我真的连承认自己写了什么贴子这点儿“勇”都没有吗?!
两年多来,在坛子上匿名写过一些令我不快的贴子的网友颇有几位,我一点都没有兴趣去把他们一一挖出来,有什么意思呢。你则不然,一心想探明“苦海”的真身,找不出来就拿我顶缸,真是冤哉枉也!我常想,亏得你不是武则天,不然你一定会命来俊臣请我入瓮!:)
事情闹到这一步,我很痛心。我一直在侧面了解你对“苦海”一案的看法,期待着你幡然醒悟。只要你真心认识到并爽快地承认自己搞错了,我一点都不会怪罪你,也不需要你向我道歉,无论是“有意”地还是“无意”地,真正相知的人又何需道歉?遗憾的是直到前几天,甚至直到现在,你仍然固执己见。怎样了结此案,我只有下策可施了——承蒙小沙同意,在我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公布我和她有关此事的私人通信,现在我就把最关键的一封附在这里——
——————————————————————————————————— GM好。本想告诉你谁是苦海无边,免得伤了和气;你没及时回E,我就有足够 不知道小沙的信是否足以让你相信我不是“苦海无边”。不过对我来说,你信与不信已经无所谓了,毕竟我把早就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我之所以迟迟不愿拿出这一佐证,原因有二:一是,非得“苦海无边”再次露面,或者其它有力的旁证出现,我才能得到洗刷,你才能相信我,这是很可悲哀的。如此得到的信任我不需要,因为毫无价值;二是,我不想为了证明自己把别人牵扯进来,惹起不必要的麻烦。因为你或可由小沙的信,缩小猜测“苦海”的范围,这是我不情愿的。今天不得已把小沙的信公布出来除了前面所说,实在不愿再受“梦魇”的折磨外,也是想让关心此事的人看个明白,同时希望你能认识到我们每个人的判断力都是有限的,不能太过自信,至少在猜事关重要的“马甲”这等事上,应当慎之又慎,不要冤枉人。Last but not least,从“苦海无边”的贴子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他跟“先大师”提到“当年我对坛委会起哄之时, 你可是大唱赞歌呀!……”,又提到“美东校友会成立时,……”等旧事,都表明早在你我上坛以前他就在坛子上活动了(但愿他这些说法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先大师”应该知道“苦海”是谁,如果他心知肚明还往我身上栽,那我就不知他是何居心了。就算如他所说,“苦海无边”的IP地址与我的相同(他怎么知道?!),就能断定“苦海”是我了吗?笑话!此乃小儿逻辑也,以前在信里跟你就此理论过,此处不再赘述。如果因我此贴给“苦海无边”带来麻烦,我先在这里向他道声歉。 在这里顺便呼吁吉坛上的朋友们:如果严肃地论事,怕伤了校友间和气,不妨用马甲;如果对校友个人有褒贬,那就磊落一点,用常用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互相之间造成伤害。 趁此机会,再了一笔账。在猛虎《众说纷纭论青春》一贴里跟你开的玩笑,没掌握好分寸,虽然私下里跟你解释过,现在我愿就此事向你公开道歉。 好象还有不少话,可是说的已经够多的了,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我们是不是已经在吉坛闹了一个大笑话?那就别再闹下去了。别了!多保重!
From: "QIMING LI"
To: "Guo-Mo Zeng"
Subject: Re: From GM
Date: Sat11 Sep 2004 09:18:39 -0500
的时间改变主意了,觉得你还是不知为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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