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钉子,你唱一个吧?不过这句话送给小夜曲倒是最合适的。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

送交者: KF 于 April 27, 2011 11:05:58:

回答: Let go~~ 由 釘子 于 April 27, 2011 07:44:34:

这里,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郑重声明:网络事,起于网络,止于网络,这是我网络行走15年的一贯信条。
网恋也好第三者也好whatever也好,这样的字请不要再强加在我身上;
也请湾区的好事者们、那些曾经在小夜曲那里嚼舌头的38们,诽谤过我的好心人们,不要再侮辱我。

我,还没有下贱到为一个在网络上发神经的网友,而背弃自己的爱情。

seriously!

PS:
特别有请那位拿着“老混蛋“贴跑到老中那里讨好请赏的38自重!我骂的是老混蛋,不是老中大姐;
请及时向老中姐姐承认错误。我和老中姐之间的纠葛另说。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论坛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