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釘子 于 June 28, 2011 00:00:09:
回答: 玛雅你这是要当海关呀 由 大能猫 于 June 27, 2011 23:54:22:
2000年10月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取消了对外资企业的产品必须全部出口或大部分出口的规定,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相应地删除涉及外资企业产品的内、外销比例的规定。从此,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与内地其他各类企业一样,对企业产品的内销和外销,享有销售的自主权。企业可以自行在中国销售本企业的产品,也可以委托商业机构代销。
相关连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f/200207/2002070003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