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阿紫 于 September 03, 2011 13:39:16:
回答: 此帖看似中立无小集团之嫌,值得一读。本人看后亦有同感。 由 釘子 于 September 03, 2011 00:26:51:
玉米糊糊的纪录片
送交者: 初来乍到~ 2011年09月03日10:26:02 于 [高山流水] 发送悄悄话
没有倾向,只是两分钱。
大家都在职场做事,公务email自是 one of the main communication means。
许多情景下,比如交流info, 查询历史记录,厘清责任,搜索背景资料......, etc, 很自然的就会 cc, bcc, forward......别人发给自己的,自己发给别人的公务email.
通行的规则就是,公务email, 不涉个人隐私。转发,群发,秘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没听说需要原始发件人同意授权才可以。相当数量的公务email的本来用途也就是存档备案,以应日后之需。
或者会有争议说,班长们的email是发给班长们的。
还拿职场认可的规则说,managers 的邮件cc给非经理有问题吗?再大一些,某党中央文件不还不管你爱听不听非报纸电视的灌给你?
政治商业或者其他涉密email自然有所限制,但玉米糊糊的纪录片不在此列。
所以,玉米糊糊的纪录片再正常不过了。
说完之后,觉得蛮在理,也许值四分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