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tieshu 于 September 19, 2011 00:21:35:
回答: 这个歌好长一大段,很容易把听众听糊涂了 由 大能猫 于 September 18, 2011 23:54:34:
这个有道理,但是为什么你又觉得陈思思表达得清楚呢——在没有明显段落的情况下长处段落感,这个可真是一个深奥的课题了,看来这个作业做的还是值得的,引出了这么个没想过的问题,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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