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院士只身入虎穴麻杆作稍棒直取天灵盖 人类新教授三人蹲书屋云山雾罩茴字五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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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霍林河 于 March 13, 2005 11:32:23:

不知为什么,在读了麦子转来的《武松该不该打虎:田松,刘华杰,刘兵关于“敬畏
自然”的对话》,脑子里立即出现的就是当小孩子向孔已己要茴香豆时他(用手盖着
盘子)说的那句话“茴香豆的茴字有五种写法”。

“敬畏派”人士对炸麻老先生竟然提出“老虎吃人该不该打”这种比“科学常识”
还常识的问题感到好笑,然而这正事先生的老到之处。因为他用一个妇孺皆知答案
的简单问题直指“敬畏派”的要害之处:理论的含糊不清和实践的虚伪!不是吗?
方女士即没有为保护动物与人平等权利的“我不入虎口谁入虎口”的道德勇气,也
没有佛教徒随缘任命、双手合十站立不动念一声“阿弥陀佛”安然结下来世善缘的
慈悲心肠。而只能退缩,由于不了解虎之习性,躬身之后反让其找到了攻击的部位,
结果连“过二十年又一条好汉”阿Q式的豪言壮语都没来的及喊一句就呜乎哀哉了。


秀才谈环保,老虎吃人人吃草。

更可笑的是,在败下阵来之后,三个“敬畏派”“人类知识分子”躲在象牙塔里,
古今中外、人虫鸟兽、道德伦理的发表一番不着边际的孔已己式的高论。不同的是,
孔已己到底还是会写(我认为)茴字的五种写法,而三个“人类知识分子”却把简单
的一个虎字写成了“云山雾罩”──

“我觉得这里面有一种混淆,即以个例来反对一种整体的命题。”

“我们在讨论动物权利和自然权利的时候,常常会面对两个层面的关系,一是人这
个物种与其他物种或者自然的关系,二是人作为个体与其他物种个体之间的关系。”


“武松是不是应该打这个老虎?那要看武松是怎么打这只老虎。如果我们把老虎换
成人,这个问题就容易理解一些”

“动物权利的概念更多地写进法律,那么,人和虎的关系就要放在具体的语境中考
虑了:人和虎各有权利,而不是只有一方绝对有权利,另一方绝对无权利。”

“我们经常看到遮天蔽日的鸟群,但是很少看到鸟的尸体。如果我们在公路上,在
草地上,在树林里看到鸟的尸体,我们本能的反应是意外死亡。也就是说,鸟正常
死亡的尸体人是看不到的。”

最后要说的是,我和敬畏派同样关心中国的环境和资源问题,也同意他们盲目发展
是中国环境主要原因的判断。只是希望他们能走出自以为得意的象牙之塔,少卖弄
自己的知识,用大众能听懂的语言唤起人们和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明晰的语言
才可以征服大众。远的有李自成的“迎闯王,不纳粮”,近的有老邓的“白猫黑猫”。
耸这着左肩膀、咧着右嘴角、瞪着绿豆眼睛咬着屎厥子喊出的“没有了胡森美国更安
全”的胡说都夺得了多数的美国选民的人心。强词也亦可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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