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巴豆 于 March 27, 2005 01:10:20:
回答: 总算轮到你这第二正主了!:) 由 高粱 于 March 27, 2005 00:35:25:
1。你得首先明确说明:在我们争论的那个核心问题上,什么是你的“天理和正义”?
2。如果你还是把你前两贴的话再说一遍,我们就没有再争论的必要。
我们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原子弹的投放有没有错?至于扯什么一方要“父债子还”的说法,整个一个不懂装懂,胡说八道,我们不必理会。
我们打归打:),问声周末好还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