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几句“天理和正义”——回应巴豆,兼回老椰子乡居诸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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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高粱 于 March 28, 2005 00:15:36:

回答: 唤一声:一默在否?进来——:) 由 高粱 于 March 25, 2005 23:29:22:

你给我提的“奉陪”条件:)——

[1。你得首先明确说明:在我们争论的那个核心问题上,什么是你的“天理和正义”?
2。如果你还是把你前两贴的话再说一遍,我们就没有再争论的必要。

我们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原子弹的投放有没有错?]

其实我给一默的贴子结尾说得明白,“其它问题,待续”,并不是如你所说,我有意回避核心问题。这不,好戏刚刚开场就被冲了嘛。:))我那个贴主要是针对一默“论的不科学”一贴中的一些说法而写,他那里重复了一些观点,自然我也不得不重复。

我不说什么是我的“天理和正义”,我只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把原子弹投向平民百姓绝不代表“天理和正义”,反倒是伤“天”害“理”的。我这么说够明确的吧?

至于我为什么不愿直接地、正面地谈“天理和正义”,是因为“泛泛而论”这两个概念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且谁都可以滥用这两个美好的字眼。比如,日本袭击珍珠港之后,希特勒就在他向美国宣战的演说里这样说道,“现在总算有一个国家为真理和正义遭到史无前例的无耻糟蹋而首先提出了抗议”。“这个事实使我们全体德国人民,我想还有全世界一切正直的人们,都感到深深满意”。你看,“真理”、“正义”、“正直”这些好词儿也可以挂在恶魔的嘴上,因此,并不是说谁嘴里高声喊着“天理何在?”“良知何在?”谁就是天理和良知的化身了,你说是吗?

汤因比似乎是你敬重的历史学家,也为我所敬重,他说过下面的话(出处你想必知道,我就不注明了):

“爱和良心,只要不以全人类、地球以及其他天体上的全部生物,甚至全宇宙本身为对象,是不会产生好结果的。”

这话见仁见智,但我希望你和一默、老椰子诸兄能静下心来好好思考思考。

这个话题我说这么多,“陪”不“陪”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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