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霍林河 于 April 09, 2006 00:15:18:
回答: 我的检讨:) 由 谁谁谁 于 April 08, 2006 23:51:03:
你要是以大名鼎鼎的阿痴上来,悠悠你想让他生气都做不到。若干年前,一日本小孩在万圣节时也是穿你这么一个马甲去邻居家要糖吃,结果让人家给了一枪。亏你这是在愚人节。你后面那个冒充悠悠的帖子是喝了多少假酒以后写的,咋说的葫芦半片的呢?什么时候到NY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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