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DBS 于 September 23, 2007 13:01:47:
回答: 推荐大布苏主持修改论坛规则 由 霍林河 于 September 22, 2007 22:24:12:
首先,人猫起来不少,讨论规则的平台似乎不很完备。这是我前面建议先换班后
‘修宪’的原因;人治了点:-)但可操作性比您老比划的似乎强不少:-)
要按您老的意图走,下面是我需要得到的支持:
1。我需要得到红门的合作。红门,我知道你早就想下来,在你2002年6月劝我加入
‘坛管会’的E-MAIL中你就提到过想一年后和我一块儿退。这些年来你对这个地方
及所有来过这里的校友的奉献大家是忘不了的。这事儿目前没你不行。首先,我想
请你确认现行的坛规是否仅包括下面两部份:
A。在http://www.juoaa.org/juoaa/introduction.html最后部份的“吉林大学校友
论坛章程”,
B。在http://www.juoaa.org/juoaa/TanGui.html的“吉林大学校友论坛管理条例”。
2。我建议‘坛管会’作为修改规则的审批机构;整个过程应是尽量透明的,坛管会
对经大家讨论过的论坛规则修改稿表决并公布结果于相应的网页上。
我不知道在2003年七月以后坛管会是否有新的人事变动,那时候的成员有:红门(版
主),CANADAGE,方周,小朋友,红胡子,GL。请红门确认该委员会现在的成员名单
并提供给我各位的E_MAIL联系方式, 先谢。我的E-MAIL地址已寄去论坛版主信箱。
3。我需要坛管会的各位的合作。 上面提到的几位除GL外这几天都出现了,所以不
应该不知道这事(GL我负责通知)。倘若其中哪位认为这个修改举动本身或上面建议
的程序有任何不妥,请在下面几天内提出异议,不然的话我就会认为我能期待得到
各位的支持和帮助:-)
4。这事儿我需要大家的参与、帮助。大家都很忙,所以我的想法是尽快先把规则整
得尽量的可行(即大家 ‘能遵守’,机制能运转,修改尽量小),并留出以后不断完
善的余地。‘大家喜欢’方面差不多就行了:-) 各位对上面的修改及审定方式如有
建设性的不同意见请尽管提出,多谢。
等得到一些上面1,2,3项的回应(即一定意义上的授权)我会尽快完成一个讨论稿。
最近实在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