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文化】“邻居眼中的中国”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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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没空 于 October 14, 2008 00:10:34:

霍兄休闲在家,于是有了“邻居眼中的中国”,用生活小事提出一些重要话题,引起了迟兄一个相对应的故事,同样也是以哲理结束,接着七九兄,玉、红、梦、寒诸先生加上无处不在的拉兄就中国人、美国人、民族形象和媒体、人权和动物、战争与和平等等广泛论辩,其中又有助威助兴的插科打诨(震、村、二肥等等),直到--借梦先生的话,“驴唇不对马嘴”。 总而言之,妙句警言,精彩之处,仍不住击节叫好!

与很多朋友都未打过招呼(我这名字也不太好),借此向大家问好! 也胡说点读帖的感想:

第一, 正是因为有了我们这些跨语言、跨文化、跨意识形态、甚至跨宗教的人在做象霍、迟、寒、玉、红正在做的“小事”,美国才会更美好、我们的下一代才会少受我们受的罪、少遭遇歧视和偏见、中美乃至世界的关系才会更好。 我们自身在社区、单位、家长、同事、朋友中间的影响不可低估,这已经超出了用“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或“人道主义”所界定的范围了。

第二, 关于吃狗肉已经谈得非常透彻了,我就没看出来大家有什么“矛盾”可言,宗旨一致,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和年龄自然多少也有些关系)。 讲一点小事,生在大城市,虽然经过三年“困难时期“,以为“困难”就是多吃点南瓜、地瓜(当时也没觉得不好吃),那时候记得一两油条在稍纵即逝的非法黑市上卖一块钱(学徒工的工资大概能买十几根油条吧),那叫“困难”。 真正知道困难和饿还是下放到农村以后。 人要饿极了,什么都得吃。 当时正常情况下,我们这个穷屯子一年一个人也就吃个半斤八两肉。 所以,我吃过马肉、驴肉、猫肉、狗肉、大眼贼肉、等等,有的时候都是死了的动物才吃,因为这些动物活着都有用。 人权哪! 吃饱了肚子才有人权,而喊人权的很多西方人根本就不知道没有基本的食、宿人权,何谈其他人权。 所以,我觉得文化相对论不可抛弃,普世的观点一般是“对”的, 可是普世地执行,恐怕就要酿成大祸。 我想用战争传播或移植所谓民主自由的那些人,和用(伊斯兰)圣战与现代社会所谓的腐化堕落抗争的那些人,心里可能都是出于坚信自己的信条是普世的。

第三, 都是因为这个哥伦布纪念日,才有了这个有意思的讨论,尽管好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没有休假。 其实郑和、哥伦布、麦哲伦都值得纪念,不过在北美的纪念这个日子可是经不起推敲。 咱给PC上纲上线一把:美洲大陆好好的,用的着你们欧洲海盗们来“发现”吗? 这是一个经典的白人文化中心、族群中心主义的表现,土著人颇为不满。 话说回来,不就是找个茬休一天吗!。 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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