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默老弟(既然你叫我老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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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兴安岭 于 November 07, 2008 11:34:56:

回答: 兴安岭兄好 由 一默 于 November 07, 2008 10:27:05:

我100%同意你说的这篇文章不是讨论是叫嚣,我也不喜欢它,太丑恶。但是应该承认,丑恶的东西不一定都是不真实的,你得去面对它。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因为不能接受它而不给它发言的权力,这是关键的地方。美国之所以有今天的选举结果一个根本原因就是那部宪法,那部包括保障言论自由的宪法。这个国家始终是在辩论中发展起来的,真理是辩论出来的,不是压制出来的,正是因为这样,美国人民才能在这么短的历史时间内成熟到今天这样的程度。我相信,这里的网友看到那篇文章的话,都会有他/她们自己的思考,你用不着哈护着他们。
顺便和你老弟聊点感想,那天看晚大选,我好长时间睡不着觉,连我自己都琢磨,这是怎么了? 我这个即不懂政治又不懂经济的小平民, 他奥巴马选上总统,我兴奋什么啊,明天还得上班呐。看来还是这件事本身(黑皮肤的人当选总统)很有震撼力。最后也只好像你似的,高呼“向民主制度致敬”的口号赶紧消耗能量好睡觉:)) 民主,言论自由这些东西,说起来好像挺简单,其实真正做起来也不容易啊。
对了,有个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直也搞不清楚,也许你老弟能有些高见:你说对一个民族来说,是民性决定了社会形态制度呢还是社会形态制度决定了民性?
有点瞎扯了。
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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