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译上不得大雅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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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霍林河 于 December 13, 2008 13:17:40:

回答: 词典上Tit for Tat的首选译法正是“针锋相对” 由 憨豆 于 December 13, 2008 13:03:55:

只是觉得更确切。比如我回你这个贴,本来是有感谢阅读的投桃报李,但是要说成是
“真锋相对”不就误会成我和你打起来了吗?“以牙还牙”我倒是有个贴切的例子:
谁谁谁在情人节送给心上人一束玫瑰,情人“以牙还牙”给了他一个深情的吻。还有
一个:在中国政府主动提出曾加与台湾的文化友好交流之后,台湾当局“以牙还牙”、
针锋相对地排除了一个文化交流代表团。此类例子“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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