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艺术太复杂,就从艺术品的出生证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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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戈壁 于 June 20, 2011 21:22:54:

回答: 水涨船高 由 草绿 于 June 20, 2011 14:14:41:

生而为艺的条件是:人有意识创造的审美对象,创造的过程必须是一个审美过程并
反应在作品当中。

定义的前一半在回梦冬的贴中已经说了,后面一半基本是梦冬提出来的,我变换一
下表达方式。人们对多数现代艺术作品是否为争论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怀疑作者
创作有审美过程,二是看不出来作者审美过程在作品中的表现。比如,一个画家要
参加画展,他决定(有意识)做一幅画(审美对象),思来想去(可能是也可能不
是审美过程)也没想好画什么,烦躁之中一挥手把染料瓶子全打翻了,看着色彩缤
纷、眼花缭乱的画布,灵机一动:“唉,这不就是一幅现成的作品吗?”就给它起
名叫“挥”并参展。这当中(可能)缺失了审美过程,即使没有缺失,作品反应的
也不是那个审美过程。当然专家们可以说这是作者整个看似不相关的审美过程的一
种复杂的聚集而产生的灵感的可遇不可求的产物。“艺可艺非常艺术,美可美非常
美,无艺审美之始,有艺万品只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可是
对我这样的肉眼凡胎只人,很难从中获得审美体验。

至于一个作品在观者眼中是不是艺术,永远不会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即使你把《蒙
娜利莎》给焦大看,他也可能会说“这个娘们下得了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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