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直言无罪 于 October 25, 2011 10:10:08:
回答: 【社会 文化】我的同袍使我汗颜! 由 老六 于 October 24, 2011 22:28:28:
如果你对生命有穷富、贵贱、等级之分(我了解这坛里相当一部分人是这样的),你尊重的不是生命。当你有“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感觉,你对人生命的尊敬也是有条件的。
你们回到国内的环境,不见得比那些人好多少。所以,事过之后,当有外人蔑视我们的时候,出来喊几句悲哀,似乎 too little and too late。
让我们都努力做点实事来改变这个残酷的现实吧!
如果你想不出任何可做的,向你们的小孩们学习。至少,当你的小孩加入抢救一个遇难小狗的行列,你不要说,一条狗嘛,死就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