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戈壁 于 February 06, 2012 06:33:46:
回答: 人才啊 由 ChemPanda 于 February 06, 2012 02:02:56:
知道它所制约的对象吗?知道它所保护的对象吗?你显然不知道,不然就不会在这里把
它拿来,因为它所要保护的正是你要反对的。
这是一部有149个国家签署的国家公约,中国在1998年签署。这个公约的目的是制约签
约国家的公权利,保护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其中就有言论自由的权利(19)。
言论自由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但是现在的趋势是放松言论自由,而不是收紧限制。
中国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这也是韩寒受欢迎和支持的社会基础,"韩寒"在一定程度
上代表了社会良知,所以大家不希望他倒下。但是他也没有不被他人质疑的特权,支持
他的人实质是支持他代表的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些支持者却又反对其他人质疑他
权利。所以我才说这次讨论很有意义。
方舟子的质疑是他的言论自由,韩寒的反驳也是他的言论自由,同样要受到保护。上面
说的判断言论自由的三点可能不够准确,但是基本差不多。现在韩寒把方舟子告上法庭,
说明他不了解什么叫言论自由,但这也是他的权利。下一步要看的是法院如何审理,所
以你应该把这个公约送给上海法院,提醒他们不要用公权利伤害公民的言论自由。如果
上面三点是对的,韩寒起诉方舟子就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他可以证明手稿是创作原稿,
如果他无法证明方舟子在质疑韩寒时知道有这个手稿,而且还知道手稿是韩韩的原稿,
方舟子的言论就属于言论自由保护范围。如果韩寒没有象法院提供这样的证据,法庭就
没有足够的理由立案,如果立案可能上海法院就已经侵犯了方舟子的言论自由。以后说
对方无知时最好拿出证据,加以论征。不然等于胡搅蛮缠,而堕落到胡搅蛮缠就表明已
经服输。
元宵节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