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aster 于 April 29, 2002 17:43:04:
回答: 回学长 由 校友 于 April 29, 2002 15:11:57:
第一,说耶稣食果不得怒而伐树以证其性恶非常危言耸听,就好象你小时候去采草莓不可得而拔出了草莓秧子,你爸爸在旁边拍拍你的肩膀,我则拽拽你的小辫子,不算大事啦,管它有无灵性呢!这件事说明了耶稣和你一样,都是个人,都有人的特性,合理吧?
第二,作为活在人世上的我们,必须以人世上的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神的规则。相冲突的地方,神道须让路于人道。不然人世就乱套了,安全生命的保障都没有了。譬如,你拔草莓秧的时候土地佬就往地下拉你的脚,要把你拽到地下去;或者因为总理的一个什么错误决定,神就去你家杀你的小猫,绑架你的布娃娃 -- 那多恐怖呀,是不是?所以我不能同意用神的标准来作为理论基础,它太专断,为所欲为、没有节制,和人世上的独裁者没有什么区别。
最后,我和基督徒在探讨永恒的真理,找到了呢,我就信了;找不到呢,我再继续找。一了写了那么多(显然不是在享受写作的快乐,他是有话要对大家说),总没人搭喳也不好,我应了,他就可以把他想的讲出来,这不是最温情的(到目前为止)欢迎吗?
你也抽空写写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