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GL 于 June 18, 2002 15:38:20:
回答: 缓过劲来,说几句吧。 由 老椰子 于 June 18, 2002 14:14:51:
1) 道歉与惩罚
同意二当事人应做公开道歉。
建议封二人IP一段时间以示惩罚。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上次有人建
议封二人IP时是为使双方冷静,现在是为了惩罚双方之过错。
2) 吉坛管理及反应
吉坛应有起码的运行手段,版主有无可争议之权力。必要时版主应随
时采取行动以防止类似事件的扩大。随着论坛规模之扩大,吉坛应建
立惩罚措施,而不应单是删帖子了事。
3) 网名之信箱注册
虽然使用邮件信箱注册网名易于管理及防止恶意上帖,但由于校友论
坛之特殊性,为方便网友上帖,如何运作尚需讨论。但这应该是大趋
势。
4) 关于网上打架
正常争论与网上打架是有本质区别的,很多其它论坛可以是网上掐架
的好去处。
但既然本坛称为校友论坛,鉴于坛上打乱架对其它网友,特别是对论
坛的恶劣影响,版主应适时对网上打架之当事人发出警告,直至封其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