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有前辙在 明辨此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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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醉汉 于 July 17, 2002 19:32:41:

回答: 答醉汉 由 怀仁 于 July 17, 2002 17:11:07:

  
  
  怀仁兄弟答得好,故事讲得也扣人心玄,看来你从小就有
挨棒扁的椅可撕劈楞丝。
  
  我那帖也只不过说出了你们争论议题,要明确主论点这个
极浅显的问题,以必免大家伤和气。原本没想要说那么多,可
看了半天,没人把问题讲到点子上;大佬都不愿出来点拨一下,
咱只好借着酒兴摆活一下。
  
  看来你已经完全搞清咱想要表明的意思了,这“磋商”(2)
咱就放一放再帖,看看众位朋友们的见解再说。
  
  我一直主张:任何不同意见的人,都应当开诚不恭地相互
交流,道理就会越辩越明。回头有空也给你一段故事尝还一下,
免得好象咱欠你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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