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开心果 于 January 24, 2003 11:09:11:
回答: 不敢不一致了:)) 由 大布苏 于 January 24, 2003 01:08:37:
关于"例1,2在眼底没有物理意义下的实象" :((( -- "概念的模糊害人不浅"
让女弟子倒戈来批吧,立功的好机会啊:))) !_________
称立体的虚象为虚物是个好说法,要不要申请首发权?可不可以转贴转译?费用几何?
毕竟是物理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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