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ANADAGE 于 August 28, 2007 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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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运动是要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社会基础,扫除潜藏在社会上的残
渣余孽。全国统一规定,一九五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进行大搜捕。仙游县一夜间就逮
捕了伪保长以上,伪军警连长以上,国民党党团区分部以上, 及三青团分队长以上
骨干分子和封建会道门人员一千余人。除了个别漏网的,基本一扫而光。
这样就给司法工作带来了十分繁重的任务。当时还没有法院和检察院的制度,检察
院的职能由公安局行使,而法院的职权由司法科执行。如何处理这批反革命分子?
根据中央的镇压反革命条例,凡是有罪恶和民愤的,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掉。要
做到“稳准狠”。由于任务大时间紧,参战人员少,很多案件的处理未免粗糙。犯
人的罪恶事实主要靠区乡领导落实。公安局移送的案件,主要看预审股的起诉书。
当时,杀人权已授予各专区政法委。为了处理及时,提高效率,专区规定处决罪犯
只需填写一式三份的罪犯处理呈批表,报专区政法委审批后,即可执刑。有的犯人
送进监狱仅两天,便押回原地公审枪决。到镇反高潮时,还特许剿匪部队团以上单
位的杀人权。允许在紧急情况下先斩后奏,补报材料。专区政法委为抢时间赶速度,
派出专车,指定专人带公章,到各县巡回审判处理材料。
司法科当时的工作,白天忙于整理填写罪犯处理意见表,晚上组织人员写第二天处
决罪犯的布告。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才能休息。我早上五点还得赶到监房提犯人,
验明正身,交给押解的公安部队。近半年时间,几乎天天如此,每日只有五六个小
时的休息时间。眼熬红了,人也拖瘦了,但精神还是挺饱满的。仙游县近一年的镇
反工作,由于态度坚决干劲大,方法得当有秩序,受到了华东司法部的通报表扬。
仙游县的镇反胜利,为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作出了有力的贡献。
中央后来对镇反工作开始“刹车”,把可杀可不杀的改为坚决不杀。并且出台了死
刑缓期二年执刑的新刑种。强调对现有的在押犯,要判处有期徒刑,强迫劳动改造,
使其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令行禁止,一丝不苟。此时我们手中还有尚未执行的
二十余名死刑犯,立刻改判为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送苏北建设农场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