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化解,是又一个充满逻辑错误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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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霍林河 于 January 27, 2008 10:20:14:

回答: 霍兄此砖够硬,但并非不能化解。 由 麦子 于 January 26, 2008 14:10:56:

我理解你的狡辩,因为你最后的结论是从这个推论导出的,承认此推论的逻辑错误,
你的整个文章的论述就会呼啦啦似大厦倾,所以你必需设法“化解”。以下是你
“化解”中的逻辑错误:

1.“牛奶与健康无关”。你承认此表述不严谨,虽然否定了这是一个逻辑错误(有
些华南虎的味道),但仍然是一个进步,欢迎。此表述的内涵和外延都很模糊,据我
的理解它至少有这样一种含义:牛奶即不是一种对健康有利的食品,也不是对健康有
害的食品,甚至根本不是一种食品。这不但显然是错误的,而且还与你的“牛奶有
害健康”的结论相矛盾。

2.你承认“不食用牛奶中国人也能健康成长”是你的结论,这是又一个进步,给一
个红枣,但是还得大一巴掌,这个结论与“牛奶对于人的身体,既不充分,也不必
要”不是等价论断。前者并不包含“牛奶...不充分”的含义。

3.“牛奶对于人的身体,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与“牛奶与健康无关”更不等价。
其实几乎任何单一食品对于人体的健康都是“即不充分,也不必要”的。

4.这里的“必需”并不等同“牛奶,只有牛奶”。这里的必需不是指牛奶的整体,
而是指它所含有的某种“元素”,而这种元素在其它食品中也可能存在。“张三手
里有我必需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说那个(那种)东西“只有张三才有”。你后面的解
释又犯了偷换了概念的错误。“东西”不同于“那个东西”,前者系类指,后者系
特指。“‘白马’非‘马’”,“‘那个东西’不是‘东西’”。

至于有某一个广告说“(乳与乳制品)是社会发展必需的重要食品”这种显而易见
的错误的,支持喝牛奶的人也不会同意,而你的文章批判的对象是全部主张喝牛奶
的人,而不是不实的广告,又一个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抗日战争中,如果抗日的
人中有一个人是强奸犯,我们能够依此否定整个抗日运动吗?

轻松一下,引一个古希腊诡辩者偷换概念、戏弄一个纯朴市民的故事。CHI批评你的
文章对专家是侮辱,对百姓是戏弄,你不同意,看了这个故事之后你也许就会理解
他为什么这么说了。

一个叫克莱斯普斯的人有一只公狗与邻居的母狗交配生下了一群小狗,他与法官争
辩说这些狗应该是属于他的,然后这个善于诡辩的法官便如此戏弄他说:

“你说你有一条狗?”
“是的,一条很凶的狗”克莱斯普斯回答说。
“而且它有了狗崽儿?”
“是的,那些狗崽儿长得很像它”
“你说他是那些狗崽儿的父亲?”
“是的”,他回答,“我亲眼看见它与那些狗崽儿的母亲交配”
“这只公狗是你的吗?”
“非常肯定,它是我的”
“好了,它是一个父亲,同时它又是你的,那么它就是你的父亲,那些狗崽儿就是
你的兄弟,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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