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一了 于 April 30, 2002 12:58:23:
回答: 一了,方周:你们的回答很有启发。我以前也说过,圣经是一本值得读的书,给出了许多值得遵循的原则。但并非所有都是好的。 由 Master 于 April 30, 2002 12:17:07:
而且是亵渎上帝的,而按照摩西的法律,亵渎上帝的只有死路一条;实际上当时的宗教领袖就是用这个来陷害耶稣的.但当时他们生活在罗马帝国中,而罗马帝国是严守法律的国家,所以,这个亵渎上帝的罪名对他们没有意义,所以最后的罪名是YOU 太人的王,那意谓着说耶稣要
扇动造反.
所多马罪一事,主要可见创世记18_19章.一般都认为是淫乱罪.见19:4到11 节.在圣经的其他地方,又将它归为骄傲,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