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方周:你们的回答很有启发。我以前也说过,圣经是一本值得读的书,给出了许多值得遵循的原则。但并非所有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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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aster 于 April 30, 2002 12:17:07:

回答: 耶稣和律法 由 方周 于 April 29, 2002 23:22:01:


耶稣爬上十字架“而最终以他自己的死来代替的时候,他满足了律法公义的要求”,听起来耶稣就是有罪的,不然“天法”何以处死无罪而放过有罪的,难道这就是“公义”(细追起来,漏洞到处都是,比如“不可敬拜别的神”似乎承认了别的神的存在,但不能拜。如果宇宙中就这一个神,只要拜神那就是他,叫耶和华或安拉或释迦牟尼都无所谓。这不是我要讨论的要点)?

在我的身边有几个人,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他们告诉我说要加入教会,我说,“好啊,为什么?” 他们说那是一伙非常和善的,愿意帮助他人的人。这我一点也不怀疑, 中国人的、洋人的我都见过。

“你们读过圣经吗”, 我问。

“没有,听过讲经,感觉很好”。

我说,“先读一读,再和我讨论”。

两三个月后有人告诉我,“读不下去,他们讲的和经里说的很不一样。比如说神很仁慈,书里却显得很凶恶”。

“为什么不去问问他们”,我说。

“嗯,不敢,这么问好象是在故意捣乱”。是的,很多人有这样的顾虑,也有很多人在茫然无知的时候就卷进去了。教会鼓励教徒宣扬自己是信徒,有的甚至要求。这其中有一个(非所有)作用是阻止你退出,因为很少有人再有勇气宣布自己反叛了主。

对于他们的疑问我不能回答,也不能强化。那毕竟是人家的追求。现在有谁能来解释一下这最初的问题?“耶和华毁灭所多马和俄摩拉两座城,是由于城民的罪恶”,由于不见细节,我很难为城中的妇孺老少辩解,就算都该死吧。那么埃及的头生子,头生畜为了他们的法老王的“错误”而被杀应属无辜吧?现在我们回到了方周提到的法律问题。难道这就是耶和华的法律(英美流行的案例法)?由于没有公布神应当遵循的法律,我们用人间的规则看是怎么也看不过去!

我知道我的朋友在看这个论坛,在思考基督徒的答案。如果在入教之前没有想到这些,那入教以后就不会自己想这么罪恶的问题 -- 耶和华是有罪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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