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是什么辩术啊,杂碎火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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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霍林河 于 May 04, 2002 14:42:30:

回答: 霍兄辩术高明:)))) 由 NF 于 May 04, 2002 00:47:48:

“最不喜欢听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摇的人乱讲汉语的坏话”,英美
鬼子是否也可以对作者说类似的话呢?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
的帖子的论点就在这儿。

他的第一条等于几乎什么也没说。恰恰相反,如果以科技成果作
评价一种语言的判据,恐怕要得出相反的结论。第二条只凭一个
例子就得出英文“笨拙”,简直可笑,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这样的
例子。农兄应该知道赵元任的“石市石氏室石室,适适石市市十
石狮...”念出来精确吗?第三条他在试图说象形文字比现代
文字要优越,这已经趋于荒唐了。接下来把单个汉字的字数和英
文的词来比较,那么人家是否可以用26个字面来和上万汉字比较
呢?桔子、苹果!“在英文世界里能读文学名著是一件了不起的
事,不是所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都能作的。”他从哪里得到的这
个结论?英语作家的世界名著难道都是给中国人写的不成?说到
语言的信息密度,这恐怕要由第三者来评价。对于我来说,汉语
的信息含量自然丰富,但是对于以英文为母语的人,他就体会不
到我所能感受的字面后面的信息。作者自己用的“SO FAR”,是
不是比汉语的“到目前为止”的信息密度要大呢?在下结论之前,
需要进行大量、系统的科学的研究。记得曾经读过一个文章,说
是任何现代成熟语言传递信息的速度差别不大。

多数人学习英文并不是因为英文比汉语先进,而是因为现在多数
科技和其它文献都是用英文发表、保存的。甲骨文是已经死了的
文字,要是多数现代文献都是用甲骨文写的,学甲骨文的人就多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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