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S 于 July 19, 2002 01:08:55:
回答: 致怀仁 由 开心果 于 July 18, 2002 23:06:31:
我认为翻老帐的方法不妥, 即便您说的都正确无误. 在英国法庭, 陪审员是不允许知道嫌疑犯的前科的, 怕有失公允. 陪审团作出判决后, 法官会在作出刑量判决时告知陪审团.
BTW,上次你认为怀仁抢先, 那还要 "一倍气", 然后开一枪说, "跑 "不成? 现实上不可能, 网上更不可能. 道歉与不道歉都由着当事人自己, 不该因人先道歉了就该道歉或者就不道歉.
你也不应该这样'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紧紧的', 看着紧张. 如一了说, 不是事事都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