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LS :-) “夫人,您见过一条河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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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开心果 于 July 19, 2002 02:34:47:

回答: LS 一句 由 LS 于 July 19, 2002 01:08:55:

怀仁不是罪犯,论坛不是法庭,而我更不是陪审员。关于翻旧账,我是这样定义的:“对那些惩罚过了的过错仍要重复惩罚”。您的呢? 本文无意指责评价过去的事情,我想说的就是聪明人也会被笨蛋当面绊倒,并且不知道是谁绊倒的。我现在告诉他,免得算帐找错了人。那才是他要讨论的正题,而不是你提出来的那些中的任何一个。

上次你糊里糊涂卷入了争论,不幸站到了好人一边,就糊里糊涂地挨了骂;这次深思熟虑地站到‘坏人’一边绝对不会挨骂的:)))。

以下与怀仁无关

如果一个人宣称自己从来、一贯尊重别人发言的权利,或者宣称从未写过一个脏字,那么你回头看看历史,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别人把它叫做翻旧账是不适当的。

我不知道这件事如何操作:“在英国法庭, 陪审员是不允许知道嫌疑犯的前科的, 怕有失公允”,给陪审员洗脑?所有知道前科的人都不具备陪审员的资格?在我看来,惩罚过了的前罪已经被抵消,陪审员还要为那件事操心就不配当陪审员。如果是没受到惩罚的罪行,检察官正应该提请陪审员注意。我想所有被审判的罪犯都不是当庭作案,总是过去时吧?按此解释,每宗审判不都是翻旧账吗?:-(

你说得不多都对,可我不知道你这些话的背景。尤其不喜欢你那“阶级斗争”的话,红彤彤的,共产党的教育可真了不得呀,得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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