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阿痴 于 March 28, 2003 22:38:29:
回答: 说个明确的论点(立靶子)及综合评... 由 大师 于 March 28, 2003 20:09:02:
举双手赞成你立的“一般原则”(“全称命题”?:-))):“以暴制暴也会有好结果”。无可争议。可你也等于说了句废话,因为没谁说“以暴制暴不会有好结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举出许多正面的例子。但是,我绝对不同意你对这一命题的任意延伸:[具体到这次战争就是对於萨达姆政权,目前别无选择,只能由外来的外来势力的力量推翻。]我的观点是,应该由联合国武器核查小组再核查几个月(根据布利克斯和巴拉迪的报告),然后由国际社会(或安理会)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外力干涉主权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是许可的]又一条绝对真理,无可辩驳。我给你加一条:“外力干涉主权事物在‘一定条件’之外的条件下是不许可的”,跟你的互为补充,齐了。:-)))
[我揣测你心里赞成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呵呵,中国传统政治教育多年熏染使然,不足为怪。]妄加“揣测”。屁股后头跟着的话也算你辩术的一部分吗?果如此,你的辩术让我齿冷。我善意地提醒你一句,你在往一个不太好的方向迈步,现在收脚还不算太迟。我若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也可以说你是什么什么“使然”,那不就没劲了嘛!
言归正传,你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搅和到了一起:“干涉主权事物”(“主权”“事物”这种奇怪搭配是你的发明,涵义须你自己澄清)和“干涉内政”。一忽儿“干涉主权事物”,一忽儿“干涉内政”,把我害得好苦,我还得话分两头。
[关于国际社会早日制止希特勒]的问题,我的观点其实昨天说过了:国际社会没能早日制止希特勒,养虎遗患。而说制止,并不意味着在他上台初期就用武力把它推翻。后来国际社会对纳粹的打击,你竟归入到“干涉内政”的范畴,岂不滑天下之大稽?纳粹在那里侵略扩张,在屠杀和奴役别国人民,必须用外力把这个“主权事物”打垮。可这也不是干涉内政啊?纯然的内政也不是不可以干涉,看哪个独裁政权不讲人权啦,施行其它暴政啦,可以干涉呀?“抗议、断交、制裁之类”都是干涉的方式,和平的干涉方式。用不用战争,就不能以意为之了。不然只要有军事实力,哪个国家都会以此为借口,去肆意干涉别国内政。
你这一段的结语是[这种case现在刚好适用于萨达姆。]意思是现在就该打萨达姆?我不同意,理由见第一段。
总结一句,我赞成有条件干涉“主权事物(别扭)”的原则,但战争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你又给我戴了顶高帽:“和平主义者”,谢谢!其实,我仅仅是反对正在进行的这场战争,师出无名!
对不起,我只知道马克思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创始人,真的不知道他是“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理论创始人”,承你教我,谢啦。
还有些题外话,在这里说不合适,另找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