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y愚人 于 March 20, 2004 23:59:07:
回答: 完全同意愚人兄对台湾大选的分析。 由 霍林河 于 March 20, 2004 10:55:48:
就是说,还要考虑更多的情况。
我提到的选民选择的“犹豫不决”用语不准确,我的原意指的是从
整个国家未来施政大局上,从选举最后的统计结果看,50%对50%
说明这个国家人民严重地分裂成平均相等的不同意见,靠多数人意
志决定下一步施政的民主仲裁机制在这里无法解决。换句话说,从
选民作为一个整体看,是“犹豫不决”了,而非指个体的选民之“
犹豫不决”。注意:这里我强调了“从选举最后的统计结果看”,
也就是说,候选人已经经过在选举过程里反复和选民的对话,就是
你说的“调整”施政方针,而仍然在“最后”的投票结果里,显示
出一半对一半!这就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在这样的机制下,如何处理
国家的未来问题?当然,一方以微弱多数获胜而执政,在理想的情
况下,是可以在施政过程里不断摸索调整的,但是,如果按照民主
程序的理论,候选人的应选纲领本身就应该是未来执政周期里的总
纲领,它不应该在未来施政过程里被调整得面目全非(除非遇见了
非常事件),否则,竞选纲领和竞选将变得无意义,民主制度将变
成骗局。:)
你最后四句话我是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