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巴豆论是非——(厌战、恐战、反战者请勿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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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高粱 于 March 19, 2005 14:00:33:

先把我的“是非观”再次明确一下:我认为,美国用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是错误的。

“轰炸机,坦克车,毒气室”等等杀人武器如同原子弹一样也是科学技术的“成果”;二战中德意日法西斯以各种方式屠杀了几千万无辜百姓,人所共知,无可争议,我也从未否认,但我们现在仅限于谈论美国该不该扔那两颗原子弹,你把话扯得太远了。我也可以反问你,因为法西斯用其它科技成果滥杀无辜,美国就有权利用原子弹大规模屠杀平民?因为几千万人中国同胞和其它国家的人民惨死于法西斯之手,十几万日本平民百姓的生命就如同草芥吗?为死难的日本平民鸣冤叫屈,怎么就违背了“天理和正义”?你这“天”是哪一方天,“义”又是哪门子义呢?依我看,大不过井蛙所观之天,绝不是人类共持之义。

你和你的同道者们颇带情绪化地认为,战时的日本人民是犯有战争罪行的人民,因此美国人用原子弹攻击他们是正确的,这种论调我难以苟同。广大日本人民在战时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集体犯罪,还是集体过失,或是别的什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就算他们是集体犯罪,那不也得区分是主谋还是胁从吗?“首恶必办,胁从不问”这原则你想必打小就耳熟能详,美国人呢,反其道而行之,对普通参与者(待考)大开杀戒,末了却放了元凶首恶一马。

你称颂,“原子弹的投放,客观上是拯救了大和民族”,这“拯救”说可真是海外奇谈,未免过于高估那两颗原子弹的作用了。二战时德国的实力不比日本弱,可是纳粹比日本法西斯还早覆灭好几个月,这不是托了原子弹之福吧?没尝过原子弹的滋味儿,德意志民族非但没有绝种,好象还活得“相当凑合”,不是吗?你可能会说,要是给德国喂上俩原子弹,纳粹会灭亡得更快,那么我回敬你一句:如果不是英法美一开始对法西斯实行绥靖政策,一再纵容,二战都未必打得起来。

你认定,“若不扔原子弹,战争就不会那样迅速结束”,又轻飘飘地说,“实际上,一颗也就结束了二战”(你的“祭奠”说既已知趣地收回,我就不揪住不放了:))。可是,既然一颗就够了,那么美国完全可以把它投放到日本的无人区,留下一颗作为达摩克利斯之剑悬着,如此,同样能够起到震慑日本统治集团,让他们“头脑清醒过来”的作用,何以一定要导演两幕十几万平民百姓一瞬间灰飞烟灭,还有众多平民百姓人不人鬼不鬼地苟活世上的人间惨剧,show给天皇和他的臣僚们观看呢?!

你声称,不扔原子弹“小日本就一亿玉碎了”、“不投降还真就是(当时日本的)全民意志”。这“全民意志”你怎么知道?盖洛普民意测验啦?:)如我所说,“一亿玉碎”只是一些激进派军人绝望之际的叫喊,发生在两颗原子弹投放之后,而不是之前。此前,日本已在暗中进行结束战争的谈判,心急火燎地一次又一次央求仍与日本保持外交关系的苏联跟美英方面说合。谈判还在进行,尚无最后结果,美国就迫不及待地投放了原子弹。还有一点说不过去的是,本来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等到投了原子弹之后,美国却又接受了有条件投降。你看这样逆推一下合不合理?——如果波茨坦公告许诺日本保留天皇,那么即使不投原子弹,日本也将投降。美国为何要投原子弹,众说纷纭,未必如决策者公开宣称的那么单纯。有一派美国学者就认为其真实原因是政治的,而非军事的;是为了遏制苏联,而不是为了击败日本。一家之言,姑妄听之好了。

你吹嘘:),“在战争后期的逐岛攻坚战中,美军凭借优势火力,常仅以略多或至多二倍于守军的兵力,就能给日军造成大致1:4或更高的伤亡”,并特意举出“硫磺岛战役”作例证。这才是“罔顾历史”,满嘴跑舌头呢:),你把美军的战斗力捧到天上去了。好在有关史料没被你垄断,不然历史真就是你手里的橡皮泥,随意捏咕了:)。硫磺岛一战,诚如你所言极为“惨烈”!但日军以两万之众抵抗的可是整整十万美军,后者遵守的恰恰是“五倍攻之”的军事原则。伤亡呢?此一役,日军阵亡22305人,被俘1083人,共计23388人。美军阵亡6821人,伤21865人,伤亡共计28686人。美日双方伤亡比并非你说的1:4,而是1.2265:1,这还是把被俘日军全算成伤员的结果,不然,这比例还要高些。老兄,治史学可要严谨些哟:)。当然,我提供的数字也不见得准确,欢迎你纠错。

你假想,“等到美军登陆日本本土,海、空军已经全部打光连小孩都要上阵的大和民族如果不投降还继续顽抗的话,那时将面临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屠杀’,最保守的估计也得再死几百万日本人”。大胆地假设不是不可以,也得小心地求证啊,这“几百万”的死亡数字是怎么估出来的?你给个“科学”毛估法好不好?“真正意义上的屠杀”?这说法很新鲜。你是说1945年3月中旬美国轰炸机群用高爆燃烧弹先后对东京、名古屋、大阪、神户等四个主要城市五次密集轰炸和后来用原子弹袭击广岛和长崎,造成数十万人死亡,只是“通假”意义上的“屠杀”,孔乙己所谓“窃”不算“偷”,是吗?那我诚难领教,亦无话可说。

你指责,“至于你说美国‘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仍给日本提供战略物资‘助纣为虐’,‘以维持侵略战争’,这不仅仅是偏见,而且还罔顾历史。”我不知道你读的是哪国的历史教科书,有没有被篡改过。:)日本的侵华战争始于1931年的“九一八”,而据我所知,美国国会直到1939年才通过对日实施禁运的相关法案,在此之前不对日实施禁运的一个理由是很多战略物资的供应已跟日方签订了合同,要讲“信誉”!美国对日本的石油输送直至1941年7月才停止,而全面的对日物资禁运也确确实实是自太平洋战争爆发才开始执行,这是我所掌握的历史事实。让我啼笑皆非的是,你刚责我“罔顾历史”,马上又自掌嘴巴:)——“事实上日本在发动侵华战争之后,美国便开始并且逐步扩大对日本所需的战略物资的禁运。”若把这句话作个“范式转换”,不就是说“日本在发动侵华战争之后,美国才逐步地降低了助纣为虐的程度”吗?史上有一个阴谋,叫“远东慕尼黑”,你总该知道,无须我多说。

想给你上张原子弹受害者的照片,深怕你晚上做噩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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